关于申报课程思政示范学院、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的通知

发布者:贾宏伟发布时间:2021-10-20浏览次数:10


各学院:

根据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、《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》(教高〔20203号)、《江西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》(赣教社政字〔202018号)、《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》(校党字〔202043号)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,学校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学院、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主要目标

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,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,将课程思政覆盖到全部专业各类课程,融入到队伍建设、教学条件、教改研究等资源全部要素,贯穿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课堂授课、教学评价所有环节,建成一批示范性强的高质量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和示范专业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引领课程思政改革方向,推动课程思政改革向纵深发展。

二、建设内容

1. 课程思政示范学院

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推进全院课程思政建设,构建课程思政工作机制,从人才培养、专业和课程建设、教学管理、评价考核等环节,建立一整套课程思政建设相关管理办法。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中体现课程思政元素,按照专业基础课、专业核心课、实践课等分类建设一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。完善基层教学组织,推进课程团队建设、教学资源建设、课程教学改革,提升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。通过教学比赛、专题培训、集体备课等方式,形成特色明显、效果显著的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培训经验。课程思政工作有效落实到所有专业、所有课程和所有师生,学院在课程思政学院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等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。

2.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

深入挖掘思政元素,寻找专业知识体系与德育知识体系的“触点”,在课堂讲授、教学研讨、实验实训、考核评价等各环节梳理出所有专业教育课的课程思政教学指标,编制专业思政教学指南。结合专业特点,在人才培养目标、毕业要求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,构建设计科学合理、符合学科专业和课程思政教育规律的课程思政教学体系,建立课程育人目标与专业育人目标的支撑、映射关系。课程思政深入课程、教材、教研、评价等全部教学要素,发挥专业整体育人功能,专业在课程思政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方面起到引领示范作用。

三、立项计划

1. 课程思政示范学院

拟立项4-5个示范学院。各学院自主申报,原则上须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申报。申报学院须将示范专业和示范课程建设纳入学院整体建设任务,申报方案中须包括不少于2个示范专业和6门示范课程建设内容。

2. 课程思政示范专业

拟立项10个左右示范专业。每个学院限报1个。原则上须由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牵头申报。示范专业需将示范课程建设纳入专业整体建设任务,申报方案中须包括不少于3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内容,专业课程思政覆盖面达到80%以上(教学大纲体现)。

四、验收要求

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,考核指标参考以下内容。

1.课程思政示范(特色)课程数量以及获奖情况

2. 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指南、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及获奖情况。

3. 发表的相关教研论文,编著的课程思政相关教材、案例集或著作。

4. 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能力提高成效。

5. 学生课程思政学习检验及成效。

五、工作安排

1. 立项设计阶段(202110-11月)

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,各学院、各专业自行组织、组建团队,各项目组填写《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1)、《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和《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学院、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3),并送交教务处。

2. 中期检查阶段(202212月)

总结阶段性成果,完成中期检查报告,报送教务处。

3. 总结验收阶段(202311月)

全面总结建设成果,完成结题报告。学校成立专家组,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,加强顶层设计,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项目申报,并对申报参评的项目进行初审,择优推荐。学校将成立评议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。

2. 请各学院于20211130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稿(附件1、附件2各一式三份,附件3一式一份)统一送交南昌校区第四教学楼229室,相应电子稿发送至教务处沈婷婷老师OA邮箱(shentingting@ecut.edu.cn)。

联系人:沈婷婷     联系电话:0791-83879350

 

附件1 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学院建设项目申报表.docx

附件2 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.docx

附件3 东华理工大学课程思政示范学院、示范专业推荐汇总表.docx

 

 

 

教务处

20211020